COP26協議草案 呼籲各國明年底前提高減排目標

1994年生效、目前締約方有197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自1995年起每年要召開「締約方會議」(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COP),去年因COVID-19疫情關係取消辦理。英國是本屆第26次締約方會議主辦國,2015年在巴黎舉辦的COP21通過「巴黎氣候協定」取代原有的「京都議定書」;簽署巴黎協定的國家須提出「國家自定預期貢獻」(NDC)的減碳承諾。

巴黎協定呼籲各國政府每5年更新減碳計畫,由於去年峰會因疫情取消,使得這次COP26成為巴黎協定通過後、首個檢討各國5年減碳貢獻的氣候峰會,也是美國重返巴黎協定後的首次締約方會議。美國在前總統川普任內退出,現任總統拜登上任後重回。這次COP26會議目的盼就相關新措施達成共識,讓巴黎協定各國做出的減碳和財政援助等承諾得以兌現。

COP26協議草案呼籲各國在明年以前「重新審視並強化」自身的脫碳計畫,並表示,限制氣溫升幅在1.5度以下「需要所有各方在這個關鍵十年有意義且有效率的行動」。目前全球暖化已使全球多國面臨更嚴重的旱澇與風暴。草案指出,為了避免暖化產生最惡劣衝擊,需要「快速、深度、持續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

協議草案同時也呼籲各國「加速淘汰煤炭和化石燃料與補貼」,觀察家說,這是「第一次顯著提及」這些加劇全球暖化的燃料。過去的氣候峰會決議和巴黎協定本身甚至未提及化石燃料,而是聚焦在排放。

然對於此次的COP26協議草案出爐,外界聲浪批評未能反映地球危機的嚴重性。草案雖要求各國明年提出新承諾,但並未確定未來每年都得依要求提出新承諾。另外,草案也迴避窮國要求富國許下的保證,亦即富國得提供更多經費來協助窮國對抗氣候變遷、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畢竟富國排放的溫室氣體是造成氣候變遷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