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以下簡稱CTPECC),成立於1984年,並於當年申請成為PECC觀察員。
※ 1986年11月,CTPECC於第五屆PECC大會時提出會員申請案並獲得通過;自此,CTPECC遂成為PECC的正式會員。
※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辜濂松董事長為第二至八屆董事會董事長,第八屆第二次會議起董事長由台灣經濟研究院前院長洪德生擔任,第九屆起董事長由台灣經濟研究院林建甫前院長擔任。
※ CTPECC現任第十屆第四次會議起董事長由台灣經濟研究院張建一院長擔任,其他董事會成員則由國內的產、官、學三方之菁英代表所組成。
※ CTPECC秘書處設於台灣經濟研究院,秘書長為台灣經濟研究院國際事務處副研究員許峻賓博士。
成立經過
(一)我國加入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之經過:
我國曾於PECC第二屆及第三屆大會時以觀察員身份,由辜主任委員振甫率團參加,在第三屆印尼巴里島會議時,我國即向PECC表示我方願意以正式會員身份參加會議之意願;唯由於PECC係由學者專家、企業領袖及私人身份參加的政府官員所組成之產官學(Tripartite)組織,我國入會申請案因政治敏感因素,未獲通過。
為期望我國能於1985年第四屆PECC漢城大會時,能以正式會員名義參與,特於1984年2月18日,奉行政院「參與亞太地區經濟合作指導小組」決議,成立「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中華民國委員會」,並遴選代表參加PECC各任務小組所召集的各項研討會。
1985年1月PECC於東京召開常務委員會時,我國經多方考慮之後,決定沿用PBEC中華民國總會之先例,以"Chinese Member Committee of the PECC in Taipei"名義申請入會,但遭部份常委反對,故不得不仍以觀察員身份參加第四屆大會。
PECC第四屆大會結束後,我國更加積極地參加各項PECC活動,並在PECC各任務小組研討會中發表論文,提供我國在有關貿易政策、國外投資、漁業、礦業及畜牧業發展及技術合作方面之資料與經驗,獲得與會人員讚許。
1986年8月於東京召開PECC常務委員會議時,我方再度提出入會申請,此次常委會決議為我國與中國應有同等之權利、地位,同時加入PECC成為正式會員,大會要求我國沿用奧運模式,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之名義申請入會,而各國委員會名稱於PECC正式文獻中,一律正名記載為"Member Committee",以利我國之入會申請。1986年為我國參與PECC打破外交僵局的關鍵。
1986年9月,當時籌辦PECC第五屆大會之秘書處─即加拿大委員會的Mr. Eric Trigg正式發函邀請我國以"Chinese Taipei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Committee"名義(簡稱CTPECC)加入PECC,並享有與其他會員完全平等之權利與地位。我方經過與有關當局多次協商結果,接受此項安排,終於在1986年11月於加拿大溫哥華召開之第五屆PECC大會中成為正式會員。
(二)我國CTPECC委員會成立之經過:
我國自1986年獲准入會成為正式會員以來,積極參與PECC各任務小組活動,對提升我國在亞太地區的地位極有助益,對PECC之貢獻亦深獲各國之肯定。
鑑於PECC活動日趨頻繁且在亞太地區地位愈益重要,實有確定本會之組織及加強財務結構之必要,為此,本會遂於第三次「行政院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指導小組會 議」中提請同意成立「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中華民國委員會」獲決議通過。本財團法人已於1991年7月11日正式成立,董事會並選舉辜振甫先生為第 一屆董事長兼主任委員,辜濂松先生為副董事長。之後配合PECC於1992年1月常委會中決議改名,本會名稱即改為「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 國委員會」,英文名稱不變。祕書處設於台灣經濟研究院,業務由國際事務處負責。
(三)CTPECC參與PECC之目標
有關CTPECC參與PECC之目標方面,鑑於PECC是亞太區域推動經濟合作的重要產、官、學國際組織,對於APEC的重要倡議與計畫均扮演諮商與建議之關鍵角色,因此,CTPECC參與PECC之目的,在對外方面,在於協助政府進行重要經濟合作計畫之研析,並為我國政府爭取更多參與亞太區域合作機制與對話的機會,提升我國在亞太區域的能見度;在對內方面,藉由對內宣傳的各種動態與靜態活動規劃,向國內各界(產、官、學、研)介紹、分析我國參與亞太區域合作的重要性與可行性,讓國人更瞭解PECC與亞太區域合作的發展,提升國人的國際觀。
(四)CTPECC剪影
左起(1)台經院鍾錦墀處長/(2)台經院何振生研究員/(3)CTPECC張建一董事長/(4)衛福部陳時中部長/(5)廣達電子張嘉淵技術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