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能源轉型:當今世界正面臨轉向更永續發展的挑戰,這種發展需要更具韌性、更加公正且更具包容性。對安全、可負擔、可靠和永續能源的需求,使我們有必要改善合作機制。
確保能源安全:我們重申需要進一步整合應對環境挑戰的行動,以期終結能源貧困,推進全球能源轉型,確保能源安全,並促進資源動員,以開發和部署其他具有成本效益的低排放和零排放技術。
提升再生能源比例:我們歡迎APEC經濟體在實現當前目標取得的進展,即2030年將再生能源比例在2010年基礎上翻倍,2035年將能源強度自2005年降低45%。我們注意到APEC有望在目標日期前實現並超越這些目標,努力並鼓勵在2030年前將全球再生能源容量增加三倍,並在符合國內情況的前提下,對其他零排放和低排放技術(包括減排和移除技術)展現類似的雄心。
鼓勵經濟體依各自情況制定目標:我們鼓勵APEC經濟體根據國內情況和優先事項,並符合我們的國際承諾,包括藉現有政策為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設定目標,並支持發展中經濟體獲得可負擔且永續的清潔能源。
重視投資環境之改善:我們認識到,全球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投資的增加,在開拓新市場、推進能源結構多元化和能源安全方面帶來了重大機遇。我們認識到營造有利環境的重要性,以支持基於自願和雙方同意條件的能源合作;這些投資需考慮諸如安全、適當的基礎設施、再生、零排放和清潔供應來源、可負擔性、環境和社會關切等因素,以便能源轉型能夠以平衡、可預測、有序和安全的方式進行。
改善能源效率與區域互聯:我們認識到能源轉型的巨大經濟潛力,並支持實施綜合、穩健、長期的規劃,改善治理和政策環境,建立更高效的機構,創造體面工作,加強技術援助和能力建設計畫,以及改善公私服務之提供。我們強調以改善能源效率、應對環境挑戰和促進永續經濟成長的方式使用數位和創新技術的重要性。我們也認識到加強區域互聯互通的重要性,以增加獲得清潔和再生能源的機會,以進一步加強能源安全和韌性。
連結過渡至正式經濟之轉型:我們認知能源的可及性對於促進各類經濟參與者,尤其是微型、小型和中型企業(MSMEs)、婦女、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以及偏遠和鄉村社區,向正式經濟轉型至關重要。在這方面,我們歡迎制定APEC路線圖,以全面和跨領域的方式促進向正式和全球經濟的轉型。
推動低碳氫能發展:我們採認了《低碳氫能政策框架之政策指引》,幫助經濟體在此領域的個別和集體努力,並可作為未來相關APEC論壇中能源相關項目和夥伴關係的參考。
經濟部陳正祺次長率團出席2024年APEC能源部長會議。(圖/APEC官網)
l 資料來源:https://www.apec.org/meeting-papers/sectoral-ministerial-meetings/energy/2024-apec-energy-ministerial-meeting
CTPECC秘書處摘譯